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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员工处:关于申报2012年度资助育人“实践创新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14 00:00 | 阅读次数:

各学院、教学部:
    为了不断适应高水平大学对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进一步发挥勤工助学岗位的实践育人功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在勤工助学工作中锻炼能力、提升素质,经主管校领导批准,2011年底,学校下发了《关于实施资助育人工作“发展成才计划”的通知》(陕师校发[2011]96号),对传统的勤工助学模式进行改革。
    新的改革方案将勤工助学工作整合为“科研创新项目”、“实践创新项目”、“志愿服务项目”、“市场兼职项目”四个模块。为了做好“实践创新项目”运行工作,现将2012年申报“实践创新项目” 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要求
    申报对象和要求详见《关于实施资助育人工作“发展成才计划”的通知》(附件1)和《bv伟德源自英国始于1946资助育人“发展成才计划”实践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
    2012年,申报项目原则上面向各院部设置重点项目10个,一般项目若干,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择优评选审批;同时,面向全校员工设置5个招标项目进行试点(项目指南见附件5)。
    二、时间安排
    1.项目申报阶段(2月13日—3月2日),各单位申报招标项目的员工团队填写《2012年实践创新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见附件3、4),于3月2日(星期五)17:00之前以学院(机关)为单位统一交至长安校区员工资助管理中心(校务楼405室)。
    2.项目评审阶段(3月3日—3月9日),学校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书进行初审,并根据初审结果,对部分项目进行立项答辩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申报材料和答辩情况将作为经费划拨的主要依据之一。
    3.项目实施阶段(3月15日—2013年1月),项目实施时间为一年,中期检查和结项答辩工作另行安排。
    三、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院部须成立由主管员工工作的处级干部为组长,学工组干部和部分教师为成员的实践创新项目指导小组,全面负责申报工作。各院部主管员工工作的处级干部为项目的责任人,同时指定一名干部作为项目的实施负责人,负责本单位项目工作的统筹协调及与员工处的工作对接。
    2.积极宣传,广泛动员。“发展成才计划”是资助育人工作适应学校发展和员工成长需求的一项创新举措,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动员,挖掘适应学院员工工作特点的项目,同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项目和申报招标项目,有效促进员工全面发展。
    3.加强沟通,积极建言。“实践创新项目”为首次实施,项目申报及运作过程中有任何建议和问题,请致电员工资助管理中心,以帮助项目实施日臻完善。联系人:张凯,联系电话:029-85310324。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开学初期至2月底,确因工作需要产生的员工勤工助学费用,可按正常程序报销,费用从学校员工勤工助学经费账户中支出,不占用各单位经费指标,请各单位于3月2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和报销工作。项目开始实施后,有关费用将严格按照项目实际审批额度限定。 

2012年”实践创新项目“招标项目指南.doc

2012年资助育人实践创新项目申报书(院部使用).doc

2012年资助育人实践创新项目申报书(招标项目使用).doc

关于实施资助育人工作发展成才计划的通知(陕师校发[2011]96号).doc

bv伟德源自英国始于1946资助育人“发展成才计划”实践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