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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公司员工参加学校第五届“互联网+”老员工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2 16:37 | 阅读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互联网+”老员工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9〕9号)和《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老员工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省级复赛的通知》(陕教高办〔2019〕8号)等文件要求,学院决定开展公司第五届“互联网+”老员工创新创业大赛(由主赛道和“红旅”赛道组成)。为切实做好大赛相关工作,现将相关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公司在校老员工、毕业5年以内(2014年之后毕业)的毕业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可报名参加。

二、参赛条件

大赛主赛道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及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公司在校老员工(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突出原始创意的价值,强调利用互联网技术、方法和思维在销售、研发、生产、物流、信息、人力、管理等方面寻求突破和创新。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并且获得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公司在校老员工(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员工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员工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少于26%)。初创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新创业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并获得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公司在校老员工(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员工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员工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少于26%)。成长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新创业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4.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员工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参赛申报人须为公司在校老员工(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员工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师生共创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新创业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主赛道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 “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 “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 “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 “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 “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分为公益组、商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公司在校老员工(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公司在校老员工(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员工须为法人代表。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 发扬红色精神、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老员工思想政治教育、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脱贫相结合,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2. 参赛人员可将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与之相结合,利用寒假时间,在广大乡村地区进行走访、调研,可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亦可走进延安等革命老区、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寻找新时代发扬红色精神的新方法。

三、参赛要求

1.所有赛事须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为3-5,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各团队须聘请1-2名指导教师(校内、校外均可);鼓励跨专业、跨院部、跨年级和跨校组队,鼓励与学校职能部门进行合作,鼓励研究生与本科生共同组队。

2.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

3.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

4.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5. 参赛项目根据个赛道相应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

四、赛程安排

1.宣传动员(即日起至2019年4月29日)

下发相关文件,宣传大赛配套激励措施,动员员工尤其是研究生和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积极报名参赛,动员本单位教师参与竞赛指导;员工根据专业特长、占有资源、导师项目、企业现状选择参赛项目,申请参加各项赛事,提交汇总表及申请表。

2.报名阶段(2019年5月9日前)

各单位按照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数20‰的比例组织员工参赛(即每1000名员工至少有20个参赛项目,其中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数不少于2‰)。重点组织本单位在“互联网+”领域已创业成功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参加初创组和成长组竞赛;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报名参加“互联网+”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并在全国老员工创业服务网进行报名(需提交项目计划书)。

3.项目审核(2018年5月10日至5月20日)

组织专家对各团队报送项目进行审核,对符合参赛条件和参赛要求的优秀项目,统一组织项目团队在“全国老员工创业服务网”进行报名。

4.初赛阶段(2018年5月21日至5月31日)

组织评审专家对各团队项目计划书进行盲审,项目计划书具体要求参见赛事设置相关内容。

5.复赛阶段(2018年6月1日至6月10日)

参赛团队进行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评审专家组结合项目计划书和团队答辩情况进行评审。

6.决赛阶段(2018年6月11日至6月16日)

参赛团队提交项目计划书,并进行项目展示,组织评审专家结合项目计划书和团队答辩展示情况进行评审,在此期间邀请校内外专家开展相关培训。

五、激励机制

大赛设金、银、铜奖,设奖数目占总参赛项目数的9%(金奖比例不高于参赛队总数的2%,银奖不高于3%,铜奖不高于4%)。同时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

集团将按照省赛的相关要求,组织获奖项目团队参加陕西省第五届“互联网+”老员工创新创业大赛。

1.参赛员工

(1)对获得学校金、银、铜奖的参赛队伍,学校追加每队3000元、2000元、1000元的经费支持;对获得省赛金、银、铜奖的参赛队伍,学校追加每队10000元、5000元、2000元经费支持,经费支持采取就高原则;对在国赛中获奖的参赛队伍,学校给予每队5000元奖励。

(2)获得国家金奖、银奖的团队前五名员工,在达到学校及员工所在学院员工培养计划要求,通过学校组织的集中答辩后,优先获得公司免试研究生破格推荐资格。在研究生、本科生的各种奖助项目评选中优先考虑入围省赛以上团队前五员工。

2.指导教师奖励机制详见学校通知

六、有关要求

各项目组须在5月7日前报送本单位参赛团队电子版报名表(附件1或附件2)和参赛团队汇总表(附件3)至学院邮箱zzyxgz@snnu.edu.cn,命名为:年级+赛道(主赛道/红旅赛道)+项目负责人姓名;纸质版交至学(研)工组(文澜楼C段一层3112室(本科生)、3114室(研究生))。

并指定负责人加入QQ群(群号:572087703),便于赛事工作沟通交流。

联系方式

学工组:王颢 李悦 黄扬029-85310053

员工会:刘一迪13526973322

陈丹丹1820298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