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2019年硕士一志愿复试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9-03-21 18:20 | 阅读次数:

一、复试资格审核

1.时间

2019年3月23日(周六)8:30-12:00;14:30-5:00

2、地点

长安校区文澜楼三段一层3116办公室

3、提交审核材料

(1)应届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员工证(正常注册)、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

(2)往届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原件;考生须提供教育部认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公共管理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不能鉴别真伪的毕业证书考生须提供教育部认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考生外语水平、各类获奖或资格证书、参加科研实践活动以及其他能证明科研能力的相关材料。

二、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总分150分,公共管理硕士100分);(2)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分为合格或不合格);(3)专业综合情况面试(总分100分);(4)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总分50分);(5)公共管理硕士复试时需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总分50分)。

2、复试形式及时间、地点

(1)形式

专业笔试、综合面试。

(2)具体时间、地点、科目、要求

见附件:《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计划》

面试具体内容包括:个人情况介绍,全面考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本专业综合知识测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

3、复试成绩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150分,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50分;公共管理硕士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50分,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与其他专业相同。

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复试时专业课笔试总分低于90分(公共管理硕士总分低于60分)或专业综合情况面试成绩低于60分,以及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结果为不合格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成绩公布及录取

专业复试与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的一志愿考生最终录取成绩按以下计算公式计算确定:

最终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百分制)×55%+复试总成绩(百分制)×45%。

最终录取成绩经研招办审核后向考生公布。

未尽事宜参照《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