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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专职教师担任本科生班主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2 00:00 | 阅读次数:

各位老师:

    为做好专职教师担任本科生班主任相关工作,学院制定了《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选聘专职教师担任本科生班主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详见附件)。现就选聘本科生班主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学院全体教职工均可参加选聘工作。热烈欢迎青年教师(45岁以下)或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员工班主任。

    二、本科生专业及班级情况

    2017级本科生(8个班):哲学、法学(含创新实验班)、行政管理、社会学各两个班;

    2016级本科生(4个班):哲学、法学(含创新实验班)、行政管理、社会学各一个班;

    2015级本科生(4个班):哲学、法学(含创新实验班)、行政管理、社会学各一个班;

    2014级本科生毕业班(4个班):哲学、法学、行政管理、社会学各一个班。

    三、报名时间及相关安排
    1.即日起至4月4日,教师可直接在公司党委副书记李晔处报名。

    2.4月5日-4月9日,公司党政联席会对教师报名情况进行审核并将拟聘班主任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两天。
    3、公示结束无异议,学院将择期举行本科生班主任聘任工作会,教师正式开始履行班主任职责。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选聘专职教师担任本科生班主任,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调动教师参与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教师在老员工成长成才中重要作用的有益尝试。学院大力提倡和鼓励青年教师担任本科生班主任,进一步完善“三全育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员工工作体系,营造优良班风学风,提升员工工作科学化水平,提高本科生人才培养质量。

    2.积极协调,确保落实。进一步明晰班主任与辅导员工作职责,班主任与辅导员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为员工成长成才贡献力量。对专职教师兼任班主任工作要在日常管理和考核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问题,确保班主任工作取得实效。

    3.严明纪律,强化责任。已任班主任的教师,无特殊情况个人不得随意中止班主任工作,否则视为考核不合格。个别特殊情况需要中途更换班主任的,由教师本人向公司党委及时提出书面申请,经党政联席会议商议后方可更换。

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

2018年4月2日

附件: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选聘专职教师担任本科生班主任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