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组建研究生支教团参与扶贫接力计划是配合“科教兴国”和“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促进祖国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促进青年员工成长成才的有效手段,是青年老员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以实际行动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经。
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关于组建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bv伟德源自英国始于1946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和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2010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员工)公开招募组建公司第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现将公开招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第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员工工作的副书记和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董事长任组长,教务处、研究生处、宣传部、员工处和校团委的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
2.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由校团委具体负责第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的组织招募与募后培养、派遣、考核等工作。
二、招募名额 12 名
三、招募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大学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处分。
2.专业成绩优秀(不得有不及格课程),英语通过国家四级考试(四级成绩应≥425分),前3学年必修课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0%以内。
3.诚实守信,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调查研究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吃苦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意识,师范生基本功底扎实,能够胜任基层的教学与管理工作。
4.热爱祖国,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身心健康。有比较突出的志愿服务活动经历,且服务累计时数不少于60小时(以校和院两级团组织出具的认定证明为准)。
5.获得各类学科竞赛、社会实践、团学活动等校级以上奖励者优先。
四、待遇要求
1.支教团成员在服务期间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服务期满后回学校继续学习深造,享受统招研究生同等待遇。
2.学校划拨支教工作专项经费,支教团成员在服务期间可享受由学校发放每月680元的生活补贴和报销两次往返家庭或学校与服务地的交通补贴,服务期间由团中央统一为支教团成员购买住院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支教团成员在服务期间计算工龄,人事关系(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
4.支教团成员必须到受援地区从事为期一年的扶贫支教工作,期间要自觉接受校团委和服务单位的管理。
5.支教团成员在支教工作结束后,要接受校团委和服务单位的联合考核。表现合格者,颁发扶贫接力计划志愿服务证书,作为落实有关政策的依据;表现优秀、成绩突出者,给予表彰奖励;考核不及格者,将被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五、招募程序
1.公开招募阶段(9月25日—28日)。公布支教团招募通知,校内宣传动员,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将支教报名表、学习成绩单(需教务处与学院两级签章)、志愿服务审核表、申请书和获奖证书等在9月28日17时前送交校团委办公室(长安校区办公楼619室,联系电话:85310386,联系人:祁斌业),同时,请将报名表、申请书、志愿服务审核表等资料电子版发至:
xtw@snnu.edu.cn 。
2.资格审查阶段(9月28日—29日)。校团委审核支教团入选成员材料(包括报名表、申请书、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并公布初试名单。
3.选拔考核阶段(10月9日—10日)。选拔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以笔试为主,复试以五分钟传统讲课为主。复试结束后,招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有关专家对复试合格的同学进行综合考察,确定支教团初选成员名单。
4.校内公示阶段(10月11日—13日)。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对初选名单进行为期三天的校内公示,广泛接受师生的监督。
5.综合考察阶段(10月13日—14日)。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对初选成员的身体健康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将初选情况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6.组织报送阶段(10月14日—15日)。支教团入选成员在研招办领取“网报校验码”并进行网上报名,校团委将有关材料报团中央志愿者工作部;有关工作进程参考学校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进度。
六、工作要求
1.做好宣传动员。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使广大同学充分了解研究生支教工作在培养锻炼员工成长成才、促进受援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弘扬社会新风等方面所取得的显著成绩和积极的社会意义。
2.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主管领导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核实申请同学的资料信息,做到准确无误。凡发现弄虚作假的,校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加强民主监督。支教团以公开方式进行招募,各单位要规范推荐环节,做到公正、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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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表.doc
第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