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育部2009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学科范围 2009年度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7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5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其申报另见我处相关通知)包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马克思主义大众化项目。马克思主义大众化项目今年已申报完毕。 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规划基金项目、青年项目、自筹经费项目不设项目申报指南,申请者可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及学科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围绕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二、申报条件请参见教育部《关于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中的相关规定。
三、申报程序
3.打印后的《申请评审书》,经本人仔细核对无误以及课题组成员签名后,一式2份连同电子文档,与2009年5月22日前报送社科处,经社科处审核后,再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其他未尽事宜,或在申报中遇到问题,请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马维斌
联系电话:85310345
社会科学处
2009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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