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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员工1-3楼教职工及2009年进校教职工住房调整和安置的安排意见(转自国有资产处)

发布时间:2009-11-30 00:00 | 阅读次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因员工宿舍床位紧张,须对员工1-3楼和教单12-14楼进行维修改造,恢复用于员工宿舍,同时解决新近无房教职工的住房困难。结合明德门腾空房源的具体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对以上教单楼进行逐步调整和腾空,先期周转员工1-3楼和安置2009年进校教职工。现将有关意见安排如下:
一、调整对象
1.现居住员工1-3楼,未参加学校集资建房的在职教职工。
2.2009年进校未安排住房的硕士研究生及本科毕业生。
二、调整方式
1.在明德门小区腾空房调整和安置。明德门小区现有过渡空房39套,其中建筑面积68㎡的三室一厅一卫11套,建筑面积65㎡的两室一厅一卫28套。
2.学校其它教单楼调整和安置。
三、调整办法
1.在职教职工在明德门小区调整和安置,按照每人一间的标准进行安排;离退休教职工和遗属在校内其它教单楼调整和安置。
2.教职工根据报名,计算选房积分;选房时按积分排队,计分按照《bv伟德源自英国始于1946集资住宅选房办法》。
3.教职工可以自愿组合选房,也可以由学校统一安排组合选房;选房时按照计分高低依次进行。
4.学校优先保证员工1-3楼腾空改造的教职工调整。在房源剩余的情况下,安排新近教职工的选房。
5.教职工不须缴纳房租,但须向明德门小区缴纳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和自行产生的水、电、天然气等其它费用。
四、时间安排
1.11月30日—12月3日,国资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教职工明德门调整安置报名表》,交至房产科,办理相关手续。
2.12月7日,选择到明德门小区调整的教职工,在指定地点(另行通知)现场组合,选择房号,领取钥匙;在雁塔校区调整安置的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它事宜
1.在明德门调整和安置的教职工不影响以后参加学校的腾空房分配和二期集资建房报名。
2.所有此次调整和安置的教职工均一次性发放搬家补贴200元。
3.所有在明德门小区调整的教职工在搬迁过程中要爱惜房屋及附属设施(地板、门窗、玻璃、水、电、暖等),住户在搬出明德门小区时,需要跟房产科工作人员一起对明德门小区住房及附属设施当面进行清点和查验,若丢失、损坏,应照价赔偿。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09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