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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转自校主页)

发布时间:2010-04-03 00:00 | 阅读次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陕教办[2009]18号)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现将2010年清明节放假事项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10年4月5日(星期一)清明节放假1天,原安排在4月5日的课程停上。4月3日(星期六)、4月4日(星期日)正常公休。
  二、值班安排
  (一)长安校区值班安排
  1.校务楼4月5日的工作值班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值班地点在校务楼126房间。校务楼安全值班由方瑞物业公司负责,实行24小时值班。4月3日、4日、5日的总值班由机关干部轮流值班,值班地点在校务楼110房间。
  2.长安校区各学院及校务楼之外的其他单位工作值班由各单位安排。放假期间图书馆开放,为师生员工工作、学习提供服务,具体开放时间由图书馆安排。长安校区教学楼、图书馆、员工宿舍和家属区的安全值班由后勤集团和物业公司负责,实行24小时值班。
  3.学工系统两个校区的值班由员工处具体安排。
  值班电话
  学校办公室值班电话:85310007
  长安校区校务楼总值班电话:85310243
  长安校区校务楼总值班室24小时值班电话:85310005
  长安校区公安处报警电话:85310110
  学校办公室雁塔校区综合管理科值班电话:85308992
  雁塔校区公安处报警电话:85308110
    三、几点要求
  1.各单位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安排好值班工作,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值班责任,不允许安排临时工和员工代替值班。
  2.公安处在放假前要对全校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除盲点,杜绝隐患。同时要安排部署好两个校区24小时值班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部位值班的部署和检查,保证值班电话畅通。
  3.放假前,员工处、研究生部和各学院、教学部要在员工中开展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教育员工注意外出安全和参加各种娱乐活动的安全。在校员工要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禁使用违章电器,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和网络信息中心要加强对校园网络的监控,做好对不良信息的监控、封堵与删除工作,确保校园网的安全。
  5.后勤管理处和后勤集团要做好放假期间水、电等后勤保障工作;加强对食堂、饮食点的有效管理。校医院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确保师生就医方便。
  6.请各有关单位在4月1日(星期四)17:00时前将值班人员名单、值班地点、值班电话和带班领导名单分别报学校办公室和公安处。
 

注:清明假期需离校的同学

请于2010年4月2日12时前到

学工组请假,填写纸质假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