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生同学:
为规范校园卡用户管理,确保2010届毕业生顺利离校,现将毕业生校园卡销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园卡销户的工作程序和时间
1、集中销户办理时间: 2010年7月1日---7月2日,长安校区及雁塔校区校园卡服务窗口从早上8:00--下午18:30,开始为毕业生集中办理销户手续。办理销户的毕业生在销户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1)毕业生离校通知单;(2)毕业生的校园卡。
2、销户流程:①在校园卡服务窗口认真填写销户单;②工作人员检验卡内余额;③核对离校通知单,填写销户单据中卡内余额等信息;④在系统中办理校园卡销户;⑤清退卡内余额(入校时所交20元为卡的工本费,不退还);⑥在离校通知单上盖章确认。
3、为简化办理手续,避免找零钱困难,建议毕业生先到图书馆办理相关手续,销户前尽可能将卡内余额消费完毕。
二、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1、由于系统的原因,在对校园卡销户退款时,没有带校园卡或者丢失校园卡的同学,需要提前在校园卡系统中挂失校园卡,在挂失两天后,方可退卡内的余额,希望毕业生同学能理解!
2、今年毕业升入公司继续学习的同学,包括应届本科生考入公司研究生的同学、应届硕士研究生考入公司博士研究生的同学,校园卡信息已经修改可继续使用,只需要办理离校通知单的盖章手续。这些同学入学后也不再重新办理校园卡,请自己妥善保管。
3、今年毕业留校任教的同学,只需要办理离校通知单盖章手续,校园卡可继续使用,待入校报到工作后,在2010年9月30日前,凭本人工资条和身份证或工作证办理教工手续。
4、2009级民族预科同学在新学期开始后,将统一重新办理校园卡,目前的校园卡可以继续使用到2010年9月底,10月将停止使用,届时可办理销户手续。
5、校园卡丢失和卡内余额为100元以上的同学,销户时,都必须带离校通知单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校园卡服务窗口办理销户手续。
6、办理毕业生校园卡销户手续的时间截止至7月 日。2010年9月30日,我们将统一清理毕业生校园卡,未办理销户手续同学的校园卡也将不能使用,若需要继续使用者请届时持本人证件到服务窗口办理手续。
三、各校区校园卡服务窗口联系地点与联系方式:
长安校区:溢香楼(食堂)一层西南角,联系电话:85310033
雁塔校区:学子食府一层西南角,联系电话:85303562
后勤集团网络部
201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