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研究中心(所):
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进一步优化兵员结构,提高部队战斗力,加强基层指挥军官队伍建设,增强退役士兵就业能力的重要举措。2010年,公司按照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要求,积极配合兵役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得到了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的充分肯定。今年,陕西省教育厅给公司下达了80名的预征指标,为进一步做好2011年预征工作,确保完成预征任务,现将做好公司2011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学历要求:公司2011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可提前毕业的员工也可报名应征。
性别要求:以男性应届毕业生为主,女性应届毕业生征集根据军队需要确定。
年龄要求: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
二、优惠政策
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将给予以下五个方面的政策照顾(优惠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1.应届毕业生优先报名应征、体检、政审,合格的农业户口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未全部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往届毕业生和初中学历青年入伍;
2.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符合规定的可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
3.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4.退役后,享受政法招录优先、考研初试总分加10分等优待政策,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员工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5.退役后,由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按照国家有关安置政策接收安置。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开展宣传动员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毕业生入伍预征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推进实施人才强军、科技强军战略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公司毕业生充分就业的有效手段。要根据学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把握政策内容,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要通过政策解读会、报告会、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网络、手机短信、QQ群、政策公告等多种渠道,把毕业生入伍的重要意义、优惠政策、时间安排等传达到相关员工,把工作做到每个班级、宿舍,引导员工树立参军入伍既是有志青年的崇高追求,又是公民义不容辞的光荣义务的信念,进一步坚定投身军营、报效祖国的理想信念。
2.强化指导,密切跟进,积极组织毕业生进行网上预征报名
各单位要依托《老员工网上预征报名系统》辅助做好预征工作(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和http://zbbm.chsi.cn)。要积极组织员工上网报名,强化对员工网上报名的指导和培训,密切关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有效地进行加强和改进。
3.提前谋划,统筹安排,做好入伍毕业生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工作
做好预征入伍毕业生各项信息的审核,特别是强化对预征入伍毕业生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政策解读,确保入伍毕业生都能及时获得补偿代偿。
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各单位要按照要求严格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学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赴各学院、教学部进行工作督导,确保此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政策咨询单位:
员工处员工资助管理中心
电话:029-85310324
传真:029-85310322
邮箱:qgzxzx@snnu.edu.cn
地址:校务楼405室
附件:
1.2011届毕业生预征入伍优惠政策具体内容
2.2011届毕业生预征入伍流程
学工部 武装部
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1:
2011届毕业生预征入伍优惠政策具体内容
一、优先报名应征、体检政审
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报名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征兵报名前10日,县级兵役机关要逐一通知其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外地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以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当地兵役机关应当认真受理,及时安排。已将户口迁到学校办理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应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后进行报名。已考取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员工办理入学手续后,当年选择参军的,在高校所在地报名,按征集在校老员工相关规定办理,享受在校老员工入伍优待政策。
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征兵体检前5日,县级兵役机关要逐一通知其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外地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的,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在征兵体检时间内报名,县级兵役机关要全部安排其上站体检。组织应届毕业生政审时,《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就读学校鉴定意见”栏的鉴定意见以《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意见为准,不再填写鉴定意见。入伍前,《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作为政审表的附件装入新兵档案。
二、优先审批定兵
县级兵役机关召开定兵会议时,要安排教育部门和院校有关人员参加。审批定兵时,应当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入伍,应届毕业生定兵后,再批准其他合格人员入伍。院校应届毕业生合格人数较多,征集指标无法满足的地区,由上一级兵役机关统一调整,尽可能保证合格的应届毕业生特别是农业户口应届毕业生能够参军入伍;上一级兵役机关调整确实有困难的,应当优先批准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入伍。在县(市、区)范围内,合格的农业户口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未全部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往届毕业生和初中学历青年入伍。
三、优先安排、选拔使用
在安排兵员去向时,县级兵役机关要根据应届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充分考虑教育部门、学校和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应当充分考虑其学历和专业水平,优先安排到适合的岗位,充分发挥其专长。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
四、补偿及代偿
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具体实施办法按照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有关规定执行。高校翌年毕业的毕业班员工,报名应征入伍时按规定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包括存根)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被批准入伍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由其所在学校员工资助管理中心留存。第二年取得毕业证书后,按照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有关办法,作为应届毕业生实施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五、考学升学优惠
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六、就业安置优惠
批准入伍的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含翌年毕业的毕业班员工)退出现役后,由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按照国家有关安置政策接收安置。
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翌年毕业班员工退出现役后1年内,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各地公安部门依据退出现役高校毕业生所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为其办理从原籍到工作所在地的户口迁移手续。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未能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可根据有关规定,向原就读学校申请办理就业改派手续,毕业生就业地公安部门凭毕业生所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为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
2011届毕业生预征入伍流程
一、报名阶段
1.网上报名。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工作过程管理,自2010年开始全面实施网上预征,所有参加预征的毕业生必须上网登记报名,兵役机关不再发放统一印制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5月初至6月15日,符合征集条件的员工登录学信网(http://zbbm.chsi.com.cn)进行实名注册(务必在“学信档案”中核对个人信息,以免影响报名工作。若学籍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修改;若国家助学贷款信息有误,请及时与员工处员工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修改),然后通过《老员工网上预征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将生成的“预征对象登记表及存根”、“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下载打印。
2.校内报名。员工在本院学工组报名备案。
二、初检初审阶段
1. 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6月底前,网报通过的员工参加雁塔区兵役机关和公司武装部组织的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合格的确定为预征对象。具体安排以武装部通知为准(地址:雁塔校区学子食府东头四层,咨询电话:85308201)。
2. 申办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员工持《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简称“补偿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先到财务处基金科办理学费(欠费)审核手续(地址:长安校区校务楼五层,咨询电话:85310369),然后到员工处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审核手续(地址:长安校区校务楼405室,咨询电话:85310324)。校领导对申请表相关内容审批后,员工处员工资助管理中心通知员工领取“补偿代偿申请表”。
三、复审应征阶段
1.生源地报名预征。10月底前,预征对象到生源地县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并将“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交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未参加预征的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并须回学校补办相关手续)。报名应征的毕业生经户籍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后,收到《应征入伍通知书》。
2.寄送入伍通知书和“申请表”。毕业生本人或户籍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将其《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补偿代偿申请表”原件各两份寄到学校。
邮编:710062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bv伟德源自英国始于1946员工处员工资助管理中心
四、审批定兵阶段
12月底前,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
五、补偿代偿阶段
次年2月后,学校将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款项汇至贷款银行或指定银行账户(非西安市中国银行账户须扣除汇费)。对于贷款毕业生,其本人须按期向贷款银行偿还从毕业时起至贷款代偿日止期间产生的利息;学校向全国员工资助管理中心申报贷款代偿金额时,将这部分利息记入代偿金额并最后偿还给员工本人。毕业生须主动与学校保持联系,并将最新联系方式及时告知学院和员工处员工处员工资助管理中心。
六、其它事宜
代偿标准。按照就高的原则进行补偿或代偿,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二者选其一。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代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员工,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部队招收的大学毕业生干部,以及从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等其他形式到部队参军的高校毕业生不包括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