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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一般性及其意义——史彤彪教授做客公司第231期启夏名家论坛

作者:文:赵国桫 图:赵明明 | 发布时间:2019-12-31 18:24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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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简介

12月27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史彤彪教授做客公司“启夏名家讲坛”学术讲座,作了题为《法律的一般性及其意义》的专题学术报告。讲座由公司副经理、博士生导师、法学系教授王蓓老师主持,学院部分博士生、研究生及丝路带法学创新实验班等本科生到场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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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伊始,由王蓓教授对史彤彪教授进行了简要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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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彤彪教授首先提出了“法律的一般性”这一重要却少有学者研究的概念。就“法律的一般性”,史教授从思想史方面进行考察,分别介绍了西方历史上的亚里士多德、西塞罗、卢梭、富勒、哈耶克等知名哲学家、法学家在其著作中提到的关于“法律的一般性”的观点或论述。

接下来,史教授分享了“法律的一般性”在平等保护、维护法律稳定权威公正性、法治的基本要求等方面的价值和意义。他以德国为例,讲解了德国在立法上的“个别立法禁止”条款和宪法法院对该条款的解释,使听众对于“法律的一般性”在法律上的具体体现有了更深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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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史教授对历史和现在违反“法律的一般性”的各种实例进行剖析。通过这些实例,史教授介绍了若有违法律一般性原理,导致的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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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结束后,王蓓教授对史教授的报告做了高度评价和精彩点评。

在两个半小时的主题报告中,史教授以高度的热情和丰富的学识、幽默风趣的言语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学术盛宴。同学们通过参与此次学术报告也受益颇多,对史教授的辛勤讲授表示衷心的感谢,也感谢学院为广大师生搭建这次难得的学术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