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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尔卡·达米特鲁教授主讲“维特根斯坦论逻辑必然性”——“前沿与融通”系列学术讲座第二讲

作者:文:侯博文 图:王雨晴 | 发布时间:2019-11-18 16:12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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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简介

11月11日晚上,由罗马尼亚布加勒斯特大学董事长,国家bv伟德源自英国始于1946主席,欧洲科学学院院士,罗马尼亚政府教育与科学研究部前任部长米尔卡·达米特鲁教授带来的《维特根斯坦论逻辑必然性》讲座在文澜楼C段二层学术报告厅正式开讲。

米尔卡·达米特鲁教授主要围绕以下几点进行阐述: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赞同什么样的必然性?唯一的必要性是逻辑必要性。逻辑的命题是重言式。重言式没有意义;他们什么也不说。为什么有人对一种无需传达信息内容的必要性感兴趣?

逻辑命题对我们形而上学的世界观有什么作用?仅仅因为它们是重言式,逻辑法则就非常重要。维特根斯坦的图论意义。先验问题:如何才能让每个人都成功地将语言应用到世界上?答案:语言和世界都有一种形式结构(逻辑形式)。

三个层次的对应关系:(一)名称代表简单的对象;(二)基本命题描绘事物的状态;(三)语言的形式属性反映了世界的形式属性。

逻辑形式的问题。形式的研究-对逻辑至关重要。逻辑是,就其本质而言,对形式和结构的(符号或数学)研究。逻辑学是唯一真正的形式科学。这个主题的重要性在于,逻辑本身的领域可以通过对形式的数学和符号研究来确定。

逻辑是唯一真正的形式科学。我们对逻辑学在哲学中的这一重要作用更加谨慎。尽管如此,逻辑形式的研究和讨论在分析哲学中占有中心地位和作用。鉴于逻辑学在哲学和语言学中的广泛应用,它值得密切关注。

逻辑分析过程对于形式化语言和逻辑形式的重要性。《数理逻辑导论》中说:获得逻辑形式和结构的关键是选择一个逻辑符号和分析系统,而不是用特殊符号代替自然语言的术语或句子的表面特征。

早在罗素和维特根斯坦之前,康德就提出了判断的逻辑形式的概念,强调了判断的一般共同特征,这些特征产生了对判断类型的分类,从其特定和具体的特征中抽象出来主题。

为什么要研究逻辑形式?简而言之:所有对话语的理解都涉及一些逻辑形式的知识。更具体地说,对逻辑形式的兴趣是由我们意识到许多被视为直觉上有效的自然语言论点共享一个结构或逻辑形式,该结构或逻辑形式除了其不同的内容之外,还保证了它们的有效性。

过程相当简单:我们将举例说明一种模式的论点组合在一起,并说他们共用一个表格。论点的形式是用图解字母替换前提和结论中的一些表达(非逻辑词汇),从而从论点的内容中抽象出来。

这样我们就大致了解了如何获得句子的逻辑形式,以及如何获得句子的结构这就决定了哪些句子可以被有效地推导出来,哪些句子可以被有效地推导出来,以及(可能)从其他前提推断出来,在这些前提下,这些其他句子又以它们的逻辑结构为特征。

同样,关于好的或坏的推论的主张本质上与关于思想的性质、思想与语言的关系的主张相联系,还有一个令人不安的观点,普通的语言并不忠实于思想的基本结构。语言可以“掩饰”我们用语言表达的思想。

理解需要解释,而解释本质上是将各种形式的哲学和科学话语翻译成某种语言,这种语言的本质就是揭示和展示所有这些话语的逻辑结构和形式。

最后,教授认为形而上学领域似乎与逻辑形式的概念没有任何联系。教授以独到之见解,为哲学系同学们带来了一堂生动有趣、又大有裨益的讲座,在交流互动环节深入浅出地予以答疑,使在座师生深受其益,取得了热烈的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