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员工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员工动态 > 正文

寇东亮教授主讲《共同体与自由》——文澜大讲堂“哲学前沿问题”课程系列报道之二

作者:文、图: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 | 发布时间:2019-09-27 08:43 | 阅读次数:

主持人 时间
地点 简介

2019年9月24日上午,文澜大讲堂“哲学前沿问题”课程由哲学系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寇东亮教授担纲主讲《共同体与自由》。

首先,寇老师带大家深入浅出的了解了“共同体”的概念及其发展历程。在思想史上,“共同体”总是被赋予正向的、好的、道德的意义,常常指涉人们能动地追求美好道德生活的愿景。“共同体”这一概念有着深厚的学术渊源。如: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提出了一个理想的伦理共同体国家。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真正的共同体”概念,他们用这一概念指涉人们自由、平等、关爱、和睦、民主地治理公共事务和生活样态。寇老师在此基础上,进而阐释了“共同体”的价值指向:历史主义、社群主义、共和主义、德性主义、乡土主义。

其次,从现代性出发来看“共同体”。寇老师指出现代性的最主要矛盾是个人与共同体(社会、民族、国家)之间的矛盾。并希望大家回归原典,从原典中寻找答案。如:从“德操”到“致富”这一层面,推荐阅读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国富论》;从“自然状态”到“社会契约”这一层面,推荐阅读卢梭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社会契约论》;从“人的依赖”到“物的依赖”这一层面,推荐阅读马克思的《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接着,寇老师又分析了在政治危机、道德危机和认同危机等现代性危机下,关于“共同体”产生的几大思潮,例如社群主义和女性主义。

最后,寇老师区分了两种自由: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消极自由的重点在于人本位,个人自由至上。而积极自由则强调平等、参与感。那么,“共同体”则是走向积极自由即真实自由的一个路径。这样的“共同体”是一个道德共同体和伦理共同体,从“社会契约”走向“共和国”、从“市民社会”走向“国家”、从“自我意识”走向“类”、从“自我”走向“社群”。寇老师指出,在马克思的视角下,“共同体”和“自由”经历了一个演化的过程,从最开始的“自然共同体和心性自由”到“虚幻或抽象共同体与法(形式)自由”,到最后的“自由人共同体与个性自由”,这揭示了人类社会从封建社会走入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进程,并对人类社会的最终形态做出合理的推测。在经历了从古典共和主义发展到共产主义的过程之后,人类的“共同体”形式将会成为一个自由人联合体,在这个“共同体”中,人的才能得以全面发展,个人才能有真正的个性自由。寇老师强调指出,共产主义不是一个完成的社会形态,而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是人类的一种存在方式和生活方式,是永恒发展变化的一个流动的过程。我们要树立对于共产主义的坚定信仰,不断地追求个性解放,为实现个性自由而作最大的努力。

寇老师以其渊博的学识以及深厚的哲学底蕴对于人类的“共同体”和“自由”展开了高屋建瓴的研究,透视了现象背后的本质性内容,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生动有趣、发人深省的精彩报告,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