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员工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员工动态 > 正文

傅永军教授做客公司第198期启夏名家论坛

作者:文、图: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 | 发布时间:2018-12-04 00:00 | 阅读次数:

主持人 时间
地点 简介

11月30日晚19:00,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第二届“哲政理论”学术活动月暨第198期启夏名家论坛在长安校区文澜楼C段二层学术报告厅举行。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傅永军教授应邀作了题为《康德实践哲学中的道德归责难题》的专题学术报告。哲学系宋宽锋教授担任主持人,金延教授作为评议人出席,学院各专业教师、本科生、研究生共80余人聆听了报告。




傅教授提出,康德经过前期的思考,提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即“道德法则与自由的循环论证”,有理性的人的自由为道德法则奠基,自由是有理性者的一种品质的循环论证,这也是此次讲座的中心论题。这时康德更多的集中于道德的形而上学的层面,所以根本没有考虑到如何在实践中落实。而有理性的人就是自己的行为摆脱了感性的欲望和外在的干预,完全根据道德法则做出来的行动,是自由的,就是一种道德行为。那么此时就产生了问题,即不道德的行为是出自哪里而又受什么的制约呢?行为是不受道德法则制约,而是受准则的制约,而准则是带有主观必然性的,是完全有利于自己的,与自己的本性相关联,所以说不道德行为就是与本性相关的,由此我们无法从道德层面上谴责这种不道德行为,因为这是人的本性使然,如“食色性也”一个意义。


傅教授认为,此时康德意识到了道德哲学的现实可能性问题,即如果出现了不道德的行为怎么办?康德提出了连通“准则”与“法则”的第三者,即“自由”。自由是意志的一个属性,所以人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的去行动。把法则和准则颠倒的行为就是不道德的行为,就会产生恶。所以,意志自由既是善的根源,也是恶的根源,人们的行为是趋善还是为恶,完全是人的自由选择的结果,是要为自己负责。不过这样就会对感性存在者产生强制性,产生一个悖论:强制=他律=非道德性,凡是非自由的选择都是不道德的,不必受谴责和惩罚的,自由概念的可能性逻辑与现实性逻辑相分离,自由便成为了一个空洞的先验概念。这样的结论是不符合康德的目的的,所以,康德进行了视域转换,从分析行动者的实践能力诠释自由,从人性中寻找人们自由行动(道德/非道德)的主观根据上解决道德归责难题。

最后,傅教授提出了关于“自由概念”的理解:一切出自自由意志的行为都是自我决定的行为,也就是人需要为之负责的行为。根本的自由不是无约束的任性,而是自觉,作为有限合理性的行动者,应该借助这种统合了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的意志概念,在自由、道德法则和责任行动之间建立一种统一的理性关联,并从一种先验的可能性逻辑走向一种实践的现实性逻辑。

老师和同学们向傅教授提出了自身关注的问题,如:中国以“新儒家”为例 “自由”概念的对比、康德道德哲学中的困惑等,师生们对此产开了热烈的讨论,傅教授对大家的问题一一进行了回答。


宋宽锋教授做了点评,金延教授则对此提出了自己的感悟。他总结了傅教授以康德关于自由理论的前后期对比为路线进行的研究,并提出康德后期关注的现象界中,我们要对逻辑在先和实践在先的问题进行区别,并且傅教授提出的康德道德哲学中确实有还值得我们深入探究的专题和思想,鼓励大家可以对此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


傅永军教授的讲座启发性极强,讲授方式生动又与现实联系密切,学术思想的专业程度令人敬佩,丰富和充实了我们的思想,为员工们带来了一场意蕴深刻的学术盛宴。宋宽锋教授携师生们再次表达了对傅永军教授的谢意,同时提供给我们做学术上的新的思路,要深入挖掘和体会先人哲学家们的思想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