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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文澜大讲堂”第八讲顺利举行

作者:文、图: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 | 发布时间:2018-11-13 00:00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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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简介

11月8日晚,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哲理政论”学术活动月系列活动之“文澜大讲堂”第八讲在文澜楼C段二层会议室顺利开讲。本次讲座以“规则与秩序——重庆公交事件,谁应该承担责任”为主题,行政管理学系主任戴均副教授、法学系主任穆随心副教授任主讲,张娜副教授和武建强副教授担任客座点评嘉宾,法学、行政管理学专业的数十名研究生和本科生积极参与了本次专题讲座。讲座由学院经理袁祖社教授主持。

袁祖社教授以重庆公交事件的责任承担为引,介绍了本次跨学科交流活动的目的和意义,鼓励大家从多视角去深刻反思事件背后的经验教训。在了解了有关的新闻报道后,四位分别来自法学和行管专业的研究生就该事件作了主题报告。顾盼同学从民事角度出发,阐述了重庆公交事件中的责任分配承担问题;相佳杨同学从公交司机的角度出发,对各个驾驶年龄段司机的驾驶特征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改善建议;张冰清同学从刑法的角度出发,详细探讨公交车司机和女乘客的罪名性质问题;刘姿羽同学则重在关注其他乘客的责任,论述了危机管理、情绪管理及情商的重要性。

随后,老师们对同学们的报告进行了点评。穆随心副教授在肯定同学们分析的同时,提出多个新问题视角,并鼓励同学们进行深入思考:公交公司与救助方救助费用责任的承担,公交公司与保险公司之间的责任承担、司机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等等;张娜副教授论述了重庆公交事件中的公交司机和该女乘客的行为定性问题,对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二者间的区别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以借鉴过往相似案件的裁判出发,深入探讨乘客的举动与事故的发生是否存在因果联系,并强调应当依据理论结合实践来进行判断。



袁祖社教授对两位老师的发言进行了点评,提出了契约与管理两种新的视角,他指出应当明晰谁是事故的第一责任人以及其他乘客为什么不帮忙,这是知识公民意识的缺位,大家应当树立起知识公民的自觉,并鼓励大家关注社会现实,为社会发声。武建强副教授结合短片《车44路》提出,应当重建社会网络,重视制度监管、驾驶环境等因素的重要性,在此基础上应该着重反思如何防止该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戴均副教授则提出司机是否存在采取不正当措施解决乘客过站问题的可能,鼓励同学们发散思维,考虑多种可能性的存在


众多新颖的观点引发了同学们的深刻反思与热烈讨论,在互动环节中同学们各抒己见,与老师们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有的同学提出规则与秩序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其他乘客的心理活动;也有的同学从其他乘客的角度出发,强调关注其他乘客权益的保障;还有同学谈及自我约束的重要性,主张加强道德培育,关注公民心理健康。

最后,戴均副教授进行了总结发言。他表示,法学的同学法律特征鲜明,行管的同学则更倾向于探求事件发生的影响因素,体现了各专业研究生们扎实的学术功底,同时他指出不仅要关注这次事件的法律问题,更要关心此类事件的预防措施,从德治与法治两方面共同入手,防悲剧于未然。

本次讲座由行政管理和法学专业老师和同学们共同参与,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跨学科”交流。两个专业的老师和同学们结合其学科特色,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对重庆公交事情进行了全面的分析,既培养了同学们将理论与实践充分结合的学术思维,深化对社会现实的认知,也促使了同学们关注社会现实,勇于发问,善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