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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回顾:特聘教授讲座第十九期“罗素和金岳霖论真理(下)”

作者: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 | 发布时间:2021-06-10 16:29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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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简介

2021年6月1日19:00-21:30,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国际哲学院(IIP)院士、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特聘教授陈波,通过腾讯会议平台为公司师生带来了主题为《罗素和金岳霖论真理(下)》的讲座。此讲座亦为陈波教授“罗素与金岳霖”系列讲座的最后一讲,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哲学系副教授王晶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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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的第一部分,主题是“金岳霖对三种真理观的批评”。陈教授强调,金岳霖的知识论奠定在两个前提之上,一是实在论立场,一是经验论立场。金岳霖同罗素一样,也批判了先前的真理论,认为真的“定义”在于符合,而“检验标准”则在于融贯。首先,金岳霖批判了融贯论:融贯论试图追随完全的整体真理,不承认个别的真命题存在,然而日常实践中只能达到个别的真命题,形而上学的整体的真理则不能达到。金岳霖反对真命题有程度之分,认为真的就是真的,假的就是假的。但是,陈教授阐释到多值逻辑允许中间值,真值度理论也认为真有程度之分,这些理论与金岳霖理论的关系值得思考。其次,金岳霖批判了实用主义真理论,认为“有用与否如果与真相关联,那么不同的个人就可能有不同的真,这否定了真理的客观性”。第三,对于一致说,金岳霖则认为,由于存在一致的假,所以“一致”不构成对真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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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主题是“金岳霖的真理观”。金岳霖认为真、假就在于我们所说的与外部实在的符合与对立。首先,金岳霖认为命题是真值承担者,命题分为特殊命题与普遍命题。其次,金岳霖区分了句子的样型与个例,如果把一个句子说三遍,那么共同的内容是样型,而这三次中每一次的句子则是个例。命题由句子的样型而非个例所表达。句子的个例在时空中存在,而样型则是普遍的,无时空限制。第三,金岳霖区分了命题与判断,判断代表一个时空中的实践,而命题则是抽象的,判断是正确或错误的,而命题真或假的。第四,金岳霖还区分了命题的证实与命题的证明,证实是通过实例证明命题证实可以划分为直接证实和间接证实,直接证实对应于特称命题,而间接证实是对全称命题的证实,而证明则是考察被证命题能否通过已有原理逻辑推出。第五,金岳霖区分了两种真,一种是“实在的、完全的和整体的真”,用“大写的真”来表示,这种真是形而上学的,很难达到,人们只能趋近于这一类型的真;第二种是“与感觉经验证据相关的真”,可以用“小写的真”来表示,这是我们可以把握的,金岳霖要讨论的正是这种真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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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岳霖特别强调,(1)真假是关系属性,真假由命题与外部世界关系决定,真假应该满足什么条件,这是真理论应该研究的问题。当代流行的紧缩论者,认为真是不足道的非关系的属性,金岳霖的观点与紧缩论者的观点是相对立的。金岳霖认为,(2)真与假无程度之分,命题是真还是假,在于命题是否满足关系条件,陈教授也同意这一观点。金岳霖坚持实在论真理观,认为(3)真和假不相对于特殊的时空,命题完全是抽象和普遍的,如果命题过去真现在却为假,原因只能是命题本身就包含时间参数,应该变更为更确定的命题。(4)真和假也不相对于认知者与知识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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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主题是“真的定义在于‘符合’”。金岳霖认为,“符合”不是寻求真的工具,而是解释什么是“真”这个概念的思想和观念。真与假不是命题本身的性质,客观实在保证真理的实在性、超越性。但是,陈教授认为,符合真理论也遇到了挑战,命题与什么符合?与全部的外部世界符合还是与外部世界中个别对象的性质关系符合?主观层面的命题如何与客观世界严丝合缝地符合?这些问题都难以解决。但是尽管有困难,陈教授认为符合论仍然必须被接受,符合论植根于我们的常识,常识可能有错,但我们修正常识时也必须依靠常识,常识不能被完全推翻,对于融贯论与一致论的判定仍然依赖符合。另外,金岳霖认为真的定义在于符合,而检验标准则在于融贯。存在两种类型的融贯,一种是自身的形而上的融贯,另一种是日常生活中的融贯,可以为感觉经验所把握,感觉的融贯是感觉印象间的融贯,所感觉的融贯是感觉本身的融贯。融贯是真理的必要条件,与已知为真的真命题不融贯的命题不真,与已知为真的真命题相融贯的命题很可能为真。有效与否也是我们判定真假的一个标准,无效意味着假,而有效并不一定真,有效也是真理的必要条件。而一致性也是真理的必要条件之一。因此,金岳霖说真的标准有三个:融贯、有效和一致。

第4部分,主题是“比较罗素与金岳霖真理观”。罗素起初认为真理是一种二元关系,但是对于客观的假,则难以自圆其说。因此罗素转向了多元关系理论,采用一种基于对象的符合论。之后为了解决主体问题,罗素提出了逻辑原子主义。金岳霖的理论与罗素的逻辑原子主义时期的真理论十分接近,但金岳霖的真理论并非对罗素的简单模仿,而是包含着自己的创建。陈教授认为金岳霖的部分理论即使在今天也仍不过时。金岳霖坚强地捍卫常识,这样的观点振聋发聩,十分重要,而罗素却没有类似的观点。金岳霖所谈的事实并非如罗素一样只存在于外部世界中,而金岳霖的事实则包含着建构的要素,这样的事实观十分新颖,但是却需要其他的使真者来保证真理,可惜金岳霖并没有相关的论述。在金岳霖的工作中,罗素的影子无处不在,他们所讨论的问题、基本理论倾向有一致性,但是金岳霖一种试图建立自己的新理论,但是他却没有意识到他所提出的新理论存在的巨大风险。另一方面,金岳霖与罗素都把实用主义简单化、粗鄙化,并没有体会到实用主义“从人类的角度谈问题”这一伟大立场。

在提问环节,同学们围绕“金岳霖‘大写的真’和‘小写的真’”“金岳霖真理论与当代紧缩论的冲突”“命题的‘直接证实’和‘间接证实’”等问题,请教陈教授,并与他展开了深入的交流。

从5月11日至6月1日,陈波教授连续四周,在每周周二晚为全院师生开设“罗素与金岳霖系列讲座”,主题涉及罗素和金岳霖论“事实”、“归纳”和“真理”。陈教授以广博、深厚的学养,带领我们走进了中西方具有代表性的哲学家罗素和金岳霖的“世界”,详实、细致地阐释二者在这三个重要哲学议题上观点和理论的异同,全院师生受益匪浅,收获颇丰。非常感谢陈教授的精彩讲授,也非常敬佩陈教授的治学之精神。期待陈教授下一次的系列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