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1日19:30-21:30,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国际哲学院(IIP)院士、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特聘教授陈波,通过腾讯会议平台以主题《罗素和金岳霖论归纳》为题作了一场精彩的讲座,该讲座也是陈波教授“罗素与金岳霖”系列讲座的第一讲。讲座由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副经理石碧球副教授主持,共有来自校内外70余名的师生参加。
讲座第一部分,陈教授认为介绍了“为什么要系统地比较金岳霖和罗素的相关研究”。陈认为,罗素与金岳霖的互动是近代以来中西哲学互动的一个重要案例。

讲座第二部分,陈教授介绍了休谟问题及其影响。休谟问题包含因果问题与归纳问题,因果问题是根本问题,从因果问题引申出了归纳问题。休谟认为思维的全部材料都来自知觉,一切因果推理都建立在经验上,因为原因与结果是不同事件,结果并不内在地包含在原因中,无论对原因做多么精细的观察与分析,都不可能找出其结果。因果关系包括以下要素:时空上的相互邻近,时间上的先后相继,恒常伴随和必然性。因果推理必须依赖“自然齐一律”。而对自然齐一律无法提供演证式证明,也不能提供或然性论证,也不能从“能力”得到证明。休谟的论证主要针对因果联系,但其中也包含一个对归纳推理的怀疑主义论证。休谟问题涉及人类认识能力及其限度的根本问题,蒯因说“休谟的困境就是人类的困境”。
讲座第三部分,陈教授讲述了罗素对归纳的证成。罗素对休谟哲学做了激进的解读,认为他是一个彻底的怀疑论者。而陈教授则认为,这是一种误读,休谟是一位温和的怀疑论者,陈教授肯定人的习惯的意义,“习惯”或“本能”来源于自然本身的赋予。罗素认为,归纳原则只能用于证验我们关于个别新事例的预测。但因果关系是普遍的,可以应用于许多事例,是存在于事物的种类之间的一种关系。罗素认为“归纳原则具有先验性”并给出了论证,而陈教授则对其论证作出了反驳。罗素对于归纳的态度一直是矛盾的:一方面他几乎完全接受了关于归纳的休谟式怀疑论,另一方面,他又认同归纳法的重要性。

讲座第四部分,陈教授讲述了金岳霖对归纳的证成。金岳霖认为“理有固然,势无必至”。逻辑命题是“纯理”表示先天的形式,“只有逻辑关系是必然的”。表示因果关系的命题是“实理”是人们从“本然”世界中抽象、概括出的,是对于这个世界有所陈述、有所表示的“理”。而因果关系作为普遍的“理”,在具体实现中却是“势无必至”,特定的情境会影响普遍的因果关系。金岳霖认为归纳原则是先验的、永真的,并作出了论证,而陈教授对他的论证作出了反驳。陈教授认为金岳霖的方案是罗素方案的翻版,因此并不是成功的。
本次讲座内容丰富、陈波教授的讲解更是层层递进、细致入微。在讨论的环节,员工和陈波教授有了更进一步的交流,并对罗素和金岳霖如何论归纳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和探讨。期待陈波教授下一次的精彩讲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