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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政特聘教授讲座第十二期——梁涛:竹简《穷达以时》与早期儒家天人观

作者:文:禹佳臻 | 发布时间:2020-12-01 17:28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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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简介

11月26日晚上18:30,第十二期哲政特聘教授讲座,出土文献与二重证据法系列讲座之三——竹简《穷达以时》与早期儒家天人观以线上讲座的形式开讲。此次讲座主讲人为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副经理、bv伟德源自英国始于1946特聘教授梁涛先生,主持人为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何大海老师,共同聆听讲座的有哲政院全体中国哲学专业研究生和其他院校部分师生。

讲座伊始,梁老师便直接点明自己的观点,学界一般认为的“天人之分”源自荀子之说法并不准确。郭店简《穷达以时》明确提出“天人之分”。这一思想源自孔子,而真正继承、体现在孟子文本中。早期儒家之孔子、孟子、荀子都谈天人合一和天人之分。

竹简《穷达以时》讨论的是人和命运天的问题。论及其特殊之处,梁涛老师指出,该简从“天人之分”的角度讨论人的穷达祸福。“天人之分”,天与人各有其职分。在人世的显达上,竹简更看重天的作用。“遇不遇,天也。”此处的天是命运天,具体至个人,可称为命,合称天命。这种天是非人力可控制的。但是,人并非只能听从命运摆布。天人有分,穷达取决于时运,取决于天命,可个人之德行取决于自己。因而,竹简通过天人之区分,张扬人的主体性,显现出人之为人的无上价值和尊严。

接着,梁涛老师从思想史的发展角度解读竹简天人之分的渊源。三代以来,尤其是周代主要信奉一种有意志的、有目的的神学天。周人又提出“以德配天”,反映了天人合一的思想,同时也包含了对命运问题的思考。后来,人们开始疑天,不再认为命运与个人德行有必然因果联系,将命运归于不可控制的外部力量,由传统神学的主宰之天中分化出命运之天。与此同时,自然之天的观念开始出现。到了春秋时期,自然之天的观念增强。在孔子处,他所说的天保留了传统主宰天的含义。同时,他也谈及自然天、命运天,涉及了天与个人。孔子提出的“知天命”就是确立起人面对命运的态度,对命运达观地理解,以此消除穷达祸福带来的困惑。孔子认为,富贵是由外部原因决定的,所好则是自己决定。其中蕴含着天人之分,只是不明确。竹简更进一步,明确提出天人之分的哲学命题,把人的行为与祸福分开。就哲学的角度看,这个分离是外在限定与内在自觉之分,是道德的觉醒与思想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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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其渊源后,梁涛老师继而论述了《穷达以时》之后孟子、荀子的天人观。他认为《穷达以时》与孟子的思想最密切相关。孟子主要讲道德天,也谈命运天。与竹简一样,孟子提出命运天,是要通过“察天人之分”,更好地发挥人的作用。与之不同的是,孟子深化“天人之分”为“性命之分”,通过“性”和“命”的划分,更加突出人的道德主体性。继而孟子提出“正命”,“正命”是对命运的选择和判断,是人应该追求的命运。命运虽然是人不能控制的,但是人们可以选择面对命运的态度。孟子的“正命”“知命”表达的正是对命运的选择、评价、判断,在人与命运的对立中确立起人之为人的主体地位和尊严。孟子从“性命之分”走向天人合一。

荀子的天人之分主要体现在《荀子·天论》中,天人之分不是天人相分。而且,荀子之天主要是一种自然天,指自然界产生、存在、变化的有机过程。但是,荀子的天也包含人与命运天的关系问题。与之相应,荀子的人主要是一种社会人,也有自然人的特性。性伪之分是天人之分在人性领域的具体展开。荀子的天人之分就是在此基础上提出来的。梁涛老师在此还指出荀子的天人之分与《穷达以时》天人之分的不同。首先,竹简的天是一种命运天,荀子的天是一种自然天。其次,竹简认为人只需关注自身德行,讨论的是时运与德行的关系;荀子不只谈及德行,还提出要顺应自然、改造自然,反映的是广义的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还有,竹简认为“时”“遇”可遇而不可求,只可归于天,不可追求之;荀子则认为万物生成是自然过程,是天的职能和作用,不必费心求索。另外,荀子认为天人共同依据礼而存在变化,表现为某种共同的秩序性和规律性,因而是天人合一的。

最后,梁涛老师总结,学术界长期以天人合一为中国古代哲学尤其是儒家哲学的基本特征,而天人之分却被人们忽视。实际上,天人之分与天人合一总是相伴而生的。真正影响近代自然科学产生的,与其说是天人合一,不如说是天人之分。

至此,本次讲座圆满结束。